一、經濟扶助:

(一)低收入單親家庭扶助:依社會救助法提供低收入戶單親家庭長期性扶助及子女托育、教育等相關補助。為照顧單親家庭,該法特規定「未共同生活且無扶養事實之特定境遇單親家庭直系血親尊親屬」不列計入家庭人口計算範圍。

 

特定境遇單親家庭,指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獨自扶養未滿十八歲未婚仍在學子女之家庭:

 

1.配偶死亡。

 

2.配偶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3.經法院判決離婚確定或因受家庭暴力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4.因受家庭暴力,已提起離婚之訴。

 

5.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二)特殊境遇家庭扶助:含緊急生活扶助、子女生活津貼(15歲以下子女每人每月補助1,728元)、子女教育補助(25歲以下就讀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研究所補助學雜費百分之六十)、傷病醫療補助、兒童托育津貼(6歲以下子女每人每月1,500元)或優先進入公立托育機構及創業貸款補助。

 

 特殊境遇家庭資格如下:家庭總收入及財產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一定金額,並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個月以上至分娩二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為照顧六歲以下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安全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者。

 

7.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 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三)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提供生活面臨困難之弱勢單親家庭經濟扶助,兒童少年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生活扶助,扶助6個月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為最多補助12個月。

 

(四)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父母一方因死亡、重病、失蹤、服刑而無力扶養,提供中低收入戶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費,依所轄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實施計畫標準核發,每名兒童少年每月補助1,200元至1800元之生活扶助。

 

(五)馬上關懷急難救助:針對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罹患重傷病、失業或因其他原因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可向鄉(鎮、市、區)公所申請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二、托育服務:

(一)低收入戶子女托育補助:低收入戶子女可優先進入公立托兒機構,如就讀於私立托教機構,可申請子女托育補助。

 

(二)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以下之受僱者家庭,父母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而需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一般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3,000元。
弱勢家庭補助每位幼兒每月5,000元。

 

洽詢單位:縣市政府社會局(處)兒福課

 

(三)非受僱者弱勢家庭臨時托育費用補助:低收入戶家庭,父母未就業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因參加職業訓練、求職或家庭遭遇變故而有臨時托育需求,將幼兒送請保母人員照顧者。每月最高補助20小時,每小時補助100元。

 

(四)扶幼計畫(扶持5歲幼兒及早教育計畫):滿5歲幼兒就讀立案幼稚園或托兒所,且其家庭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或家戶年所得80萬元以下;或離島三縣三鄉及原住民鄉鎮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可免費就讀公立幼稚園及托兒所,或就讀私立合作園所的低收入戶幼兒1年最高可以得到6萬元的補助、中低收入家庭幼兒1年最高可以得到5萬元的補助,其他經濟弱勢的幼兒另依家戶年所得及家有子女數給予不同數額的就學補助,可向就讀園所申請。

 

(五)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中低收入戶家庭年滿3歲實際就托於立案公、私立幼稚園、托兒所(含村里托兒所)之幼童托教費用補助,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新台幣6000元。洽詢單位: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六)特殊境遇家庭兒童托育補助:提供中低收入特殊境遇家庭6歲以下兒童托育津貼(每人每月1,500元)或優先進入公立托育機構。

 

三、住宅租金補貼:

 

申請人及配偶、戶籍內直系親屬及其配偶均無自有住宅,家庭年收入低於一定金額 (台北縣市148萬元以下、高市及鳳山市107萬元、其他97萬元),每月補助3600元,單親家庭等弱勢對象得加權分數優先補助。

 

每年1-2月、7-8月或11-12月受理申請,請請洽內政部營建署(02)2192-7171或各縣市政府發展局)

 

四、獎學金:

 

(一)辦理單親培力計畫:內政部補助單親家長就讀公私立大專及高中職之學費及臨時托育費,就讀大專院校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1萬元,高中職每人每學期最高補助8千元,以協助其完成學業,提昇社會競爭力,進而獨力自主。

 

(二)弱勢學生助學計畫:補助家庭年收入在70萬元以下,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學費,補助額度依家庭經濟狀況分級,最高每學期3萬5,000元。更多獎助學金機會請查詢  教育部圓夢助學網:http://helpdreams.moe.edu.tw/home.php,並向各校學務處洽詢申請。

 

五、健保費:

 

(一)中低收入兒童少年健保費補助:18歲以下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由家長檢附全戶戶籍謄本及其他證明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二)中央健康保險局:提供無力繳納健保費之民眾申辦方式:1.分期繳納欠費,2.抒困基金貸款,請向健保局各地分局辦理。洽詢單位:健保局0800-030-598

 

(三)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自付健保費:補助一定家庭收入以下民眾,自付健保廢1/2-1/4。洽詢單位:健保局0800-030-598

 

六、福利服務:

 

(一)建置「全國未成年懷孕諮詢專線」電話號碼為0800-25-7085(愛我,請你幫我),社工員在接獲電話經過專業協談後,轉介到地方政府接案,提供訪視輔導、家長協談安置、醫療、收出養及托育等服務。

 

(二)辦理單親家長支持性及成長性服務:本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單親家庭個案管理輔導、單親子女課業輔導、家長支持團體、成長團體、親職教育、親子聯誼、知性成長講座、單親兒童少年外展及家庭訪視服務、心理輔導及治療、離婚案件之未成年子女及其家長商談服務、子女寒暑假生活輔導營隊等服務活動,提供單親爸爸及子女支持及協助,促進親子關係。

 

(二)辦理單親家庭子女課業輔導:為協助單親家庭之子女照顧,本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單親家庭子女課業輔導。

 

(三)辦理單親家庭輔導服務:內政部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單親家庭個案管理服務,及督導地方政府設立單親服務機構(中心),提供需要單親家庭社工輔導服務,協助單親家庭結合相關福利資源及諮商輔導。

 

以上相關福利訊息,請洽詢戶籍地縣市政府社會局(處),謝謝!

 

中低收入單親家庭福利項目一覽表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項目

其他補助項目

緊急生活扶助

馬上關懷急難救助

子女生活津貼

(0至15歲每月1728元)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0至18歲每月3000元,最長1年)

中低收入兒童少年生活扶助

(0至18歲每月1200-1800元)

兒童托育津貼

(0至6歲每月1,500元,

限私立托教機構)

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

(0至2歲家長就業之兒童補助

每月5000元有證照保母費)

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

(3至6歲每學期6000元,公私立托教機構)

扶幼計畫

(5至6歲,私立補助1~6萬元或公立免費)

優先進入公立托育機構

依縣市政府規定

子女教育補助

(25歲以下公私立大專、研究所及高中職學雜費60%)

弱勢助學措施

(公私立大專及私立高中職學費每年補助5000~35000元,每年10月25日前,

學生檢附戶籍謄本向學校學務處申請)

獎助學金            (洽各校學務處)

傷病醫療補助

(0至6自付醫療費)

兒童及少年醫療補助 (0-6歲自付醫療費)

中低收入兒少免健保費(0-18歲免費)

菸品健康福利捐補助自付健保費(補助1/2~1/4)

法律訴訟扶助 (家暴被害人)

法律扶助基金會訴訟協助

法律諮詢服務

創業貸款補助

勞委會微型創業貸款、創業鳳凰計畫

--

住宅租金補助


各縣市洽詢單親及特殊境遇家庭扶助電話一覽表

縣市

洽詢電話

基隆市

(02)24201122轉2203~5

台北市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969~71

台北縣

(02)29603456轉3699

桃園縣

(03)3322101轉6424~6

新竹市

(03)5216121轉307

新竹縣

(03)5518101轉3168

苗栗縣

(037)360995轉62

台中市

(04)22272139轉701

台中縣

(04)25263100轉2775

彰化縣

(04)7240249、(04)7264150轉0764

南投縣

(049)2247970

雲林縣

(05)5342781

嘉義市

(05)2288420

嘉義縣

(05)3620900轉215

台南市

(06)2991111轉8351

台南縣

(06)6322231轉5634

高雄市

(07)3373380

高雄縣

(07)7477611轉2713

屏東縣

(08)7378821轉207

台東縣

(089)347752、320172、348418

花蓮縣

(03)8228995

宜蘭縣

(03)9328822轉273

澎湖縣

(06)9274400轉533

金門縣

(082)322897

連江縣

(0836)25022轉24

 

各縣市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縣市

電話

住址

台北市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2)2558-0170

台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8樓

台北縣馨和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02)8911-5527

231台北縣新店市中正路 263巷 16號 4樓

臺北縣馨樂單親家庭服務中心

(02)8911-5527

臺北縣板橋市民族路219巷23號

桃園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3)363-6591

桃園縣桃園市延平路 147號 2樓

苗栗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37)550-672

350苗栗縣竹南鎮延平路137號2樓

台中市向陽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4)2202-2210

台中市北區民權路400號3樓

台中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4)2481-1717

台中縣大里市新光路 32號

彰化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4)726-2885

彰化市南郭路一段 60號 4樓

南投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49)291-9232

545南投縣埔里鎮大城里大城路74號

嘉義市單親家庭個案管理中心

(05)225-8203

 

600嘉義市興業東路302號5樓之4

台南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6)635-5526

730台南縣新營市新進路2段161號

台南市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6)293-4546

 

708台南市中華西路2段315號7樓

高雄市婦女及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7)236-2805 

 

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 36號

屏東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8)738-6955、738-5188轉102

屏東市華正路97號

宜蘭縣築親庭福利服務中心

(03)931-3115

260宜蘭市農權路3段11巷3號

花蓮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3)823-9893 (下午)

97060 花蓮市文苑路 12號 2樓

澎湖縣單親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06)926-8680

880馬公市中華路242號1樓

 

 

有關「單親家庭福利措施介紹 」如附, 請民眾參閱,如有洽問,

請電:02-23565451,婦女福利科 蕭專員

附件:附件1

資料來源

http://www.moi.gov.tw/dsa/news_content.aspx?sn=3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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